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壹、依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3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30389號函辦理。
貳、規劃重點:(參考臺北市國小學生假期自主學習 2.0 說帖)
一、自主規劃,學習做決定-親師主動參與不干預。
二、連結生活,學習去探索-創造自我的學習意義。
三、展開視野,學習能分享-培養自發的學習潛力。
叁、實施方式與期程:
實施期程 | 時間設定 | 實施內容 |
寒假開始前 | 114年1月19日前 | 1.老師參考說帖內容(參考資料如附件),可設計自主學習規劃空白表,並與學生說明自主學習的目的與可行做法。
2.請利用彈性學習課程或其他時間,讓學生自行設計寒假自主學習內容並與同學們分享計畫內容。
3.期間鼓勵學生將規劃內容與老師(涉及到專業領域部分鼓勵和科任老師請教)和家長討論,使活動可以順利完成。
4.請老師提供內容規劃有特色或是認真規劃內容之學生名單至教務處,將作為後續發表活動之獎勵對象。
5.請老師於寒假前與家長溝通,學生執行期間多給予正向鼓勵及協助,期許學生能有始有終,完成自己設定的任務。 |
寒假期間 | 114年1月21日至114年2月10日 | 1.學生們依照自己所設定之自主學習內容,進行安排時間及執行內容。
2.勉勵學生主動與家長分享執行進度與內容。
3.學生能自己設計自主學習紀錄格式(海報、繪本、檔案夾、網頁等),並主動完成紀錄內容。
|
寒假結束後 | 114年2月11日至114年2月21日 | 1.於開學日當天,由教務處主持自主學習成果分享活動,若發表內容完整,且能呈現自主學習紀錄內容,則給予獎勵品以為鼓勵。 ※發表會場為活動中心大禮堂
2.自開學日當天至學校日止,為學生自主學習成果靜態展,經學校師長參閱後,提供各班五件優秀作品名單至教務處,將另製獎狀表揚。 ※展示地點為各班教室。
3.可結合校慶系列活動,動態項目鼓勵報名小秀才參與發表,靜態項目則參加靜態成果展分享。該部分獎勵可另配合校慶活動安排另給獎勵。 |
肆、獎勵方式:
一、獎勵項目有特色規劃獎勵、分享發表獎勵及優秀作品獎勵。
二、獎勵內容以學用品或圖書禮券作為禮物,另製獎狀肯定學生用心與傑出表現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1-15|
{{ $t('FEZ005') }} 321|